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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两规实施三周年杂谈
2015年10月1日,新版《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生效,转眼已经三年,当年规定的带QS标志的旧包装三年缓冲期也已经到期,自今天起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带QS的旧包装。
2016年的今天,我写过拼凑过一篇《【一法两规】实施一周年》,对当时食品监管存在的一些小问题,进行了简单列举,今天找出来,很遗憾地发现,这些问题基本依然存在:
1、食安法部分争议条款没有明确,各地执行有出入。
新《食品安全法》发布后,食品论坛网友进行了开放式讨论,其中经营过期食品、混有异物最低罚款五万,标签瑕疵没有范围界定,食用农产品和预包装食品界限不明确,部分产品无法界定,食品安全标准作为产品标准,出厂检验项目如何确定,等等。
1)最低罚款5万体现了高压态势和“最严”,但同时也遇到执行难的问题,前期深圳是出台了折衷办法,在食品论坛和微信朋友圈也是议论纷纷,褒贬不一。
2)混有异物罚款五万,结合前后语境,应该是故意掺杂使假问题,但部分“打假”和监管人员,甚至法院办案人员,咬文嚼字,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也是无言以对,但做食品的应该都明白,高质量严要求虽然是我们的目标,但要说完全杜绝异物,应该没几家企业敢保证。
3)部分产品,比如茶叶,干制水产品等,茶农、渔民也可以做成带包装的产品以农产品销售,在市场上被打假,究竟是食用农产品,还是预包装食品,是否需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行标注信息,经营者者和打假人出现争议比较多,食品论坛有很多这样的争议案例,有打假人发起的,也有经营业主(网店、实体店)发起的。
4)食品安全标准在新《食品安全法》中被赋予了极高的地位,但实际就是以前卫生标准的换版,其中只规定了涉及食品安全的内容,如果作为产品执行标准,目前食品生产许可的很多出厂检验项目就没有了标准依据。
以上问题,监管高层方面没有统一的解释或说明,各地执行起来出入比较大,基层监管人员也经常处于左右为难的窘境。
目前这些问题依然存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至今没有出台,这些问题也没有一个有明确说法,各地监管部门理解不同,执法把握尺度不一,给行业带来很大困扰。
2、食品生产许可配套规章不完善,法律宣传有待加强。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虽已实施,但审查通则和细则一直没有发布,采用新办法+旧通则、细则的方式,虽然去年十一实施前,发布了《新版生产许可证启用通知》和答记者问,对一些问题做了说明,但因各地宣传和各自理解原因,很多问题各地监管部门执行起来不统一。
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今天开始实施,《细则》仍不知何时能够出台。
另外,各地基层监管人员对新法新规的理解也不尽人意,在元宵节、端午节、甚至前期的中秋节的新闻报道中,仍有部分监管人员在宣传购买食品认准QS标志,也有监管人员培训企业时称取得SC证以后带QS标志产品不能继续使用(明明可以继续使用到2018年9月30日)。
食品生产许可配套法规方面,除了前面提到的《通则》以外,2016年11月28日发布《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年1月10日发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年12月26日发布《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其余大部分类别的食品,还在使用旧的审查细则。
三年过渡期尚未到,国家监管部门组织架构调整,食药总局被合并,新部门调整到位按部就班开展工作不知道还要等多久,行业人士担心食品生产许可的管理办法也存在一定的变数。
食品生产企业和从业人员迫切期待监管部门能够稳定下来并保持一定的持续性,期待新的政策和新的《细则》出台,明确界定一些与新食安法、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不统一、各地监管部门理解不一致的问题。
在普法宣传方面同样存在一些问题,前几天包括人民日报微博/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认证认可微信公众号,在宣传QS标志退出生产领域的文章中,出现新的SC标志,而且在网友留言纠正的情况下,没有删除文章,监管部门市场监管总局,也没有任何说明和提醒。
3、小餐馆,小作坊、小食杂店被称为“三小”,食安法中规定由各省人大出台具体监管办法,一年过去,只有内蒙古、陕西、广东、河北、江苏、湖北、青海7个省区出台了食品“三小”的地方法规,还有24个省区尚未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出台食品“三小”的地方性法规。实际上“三小”对老百姓食品安全体验影响更大,毕竟农民工、工薪族天天去去大饭店消费不起,也不可能天天以包装食品作为主食。
虽然各省的三小政策陆续发布,但各地监管政策差别较大,比如小作坊可生产产品类别的问题,销售地域的问题。有的地方给小作坊地位比较高,跟食品生产许可企业基本没有差别,甚至有的地方食品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再注册一个小作坊生产产品,以食品企业(经营)名义销售,这个问题网友多次在食品论坛发帖讨论。
虽然前国家食药总局曾经复函禁止餐饮产品真空包装后网上销售,但部分企业和地方监管部门仅理解为“餐饮产品”,小作坊产品可否线上或线下异地销售,各地监管部门政策不一,那允许异地销售的省份的小作坊产品,销售到不允许小作坊产品异地销售的省份,如何来监管?
4、网销商品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微商食品规模虽小食品安全隐患大。
互联网+冲击了传统行业,带来了新的经营业态和经济增长点,伴随着也带来了很多问题。网销商品假货泛滥问题已经为大家所熟知,网上订餐平台上的部分加盟店“网上一朵花实地脏乱差,无证经营”等现象屡见报端,微商夸大、违规宣传甚至传销式销售也渐露端倪。
在食品论坛技术和添加剂版块,经常有“在家做食品网上卖”的“创客”关于如何延长保质期的提问,更有类似奇葩问题:把熟鸡蛋常温放一月,不杀菌不包装,需要添加什么?这些比“三小”还小的经营业态,技术水平低,没有食品安全意识,只在朋友圈销售,隐蔽性强,给监管带来更多困难。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今日实施,希望逐步规范各种形态的网销食品。
网销食品和网约车一样,给消费者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监管和安全的问题,虽然监管部门这两年做了一些努力,监管空白和食品安全压力还是很大,无证生产经营,假冒,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现象还是很普遍,从总局抽检信息可以看出,食用农产品和网销食品不合格比例更大一些——这还是合规企业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