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食品安全管理涉及到太多技术性、专业性的内容,而目前依靠行政部门监管的模式,就造成监管方与被监管方的严重脱节,双方在很多问题的理解上是鸡同鸭讲。虽然说监管方与被监管方是一对对立面,但从食品安全来讲,双方目标应该是一致的,那么,作为强势方的监管部门,应有义务解决这些问题,在教育、帮助、指导企业方面多做些事,而不是一罚了之,或者在制定标准、规则、制度甚至法律时闭门造车。
nirvana
说得很好,法规标准需要传播的链条完整而连贯,如何实现连贯,自然要在食品企业中培养若干能学、能懂、有能力付诸实施的践行者,而这个动作就目前来讲,对于多数企业是无法实现的,连老板自己都一知半解,怎么培训?我们国内真正开始举国力系统搞食品监管不过十来年,要求入行门槛不高、受教育层次普遍不高、专业认知有限的多数食品从业者完全靠自身力量追赶国家法规现代化和标准快速西化的步伐是很不现实的!作为法规、标准的出口和施行者,必须要像九年义务教育那样花足够的力气用在提高食品从业者的专业素养上,企业内部没有足够的法规、标准执行的接口,鸡同鸭讲、不教而诛的乱象是没办法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