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现场考评工作手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检查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关于印发XX市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XX食药安办发〔2023〕7号)要求,市食药安办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现场考评。 一、总体安排 (一)考评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9日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 (二)考评范围:各县市区、功能区 (三)责任分工:现场考评由市食药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考评方式 采取随机抽选方式进行现场核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被检查地区加强问题整改(不反馈现场评议考核打分结果)。 三、考评内容 按照现场考核检查要点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用农产品种养殖企业、屠宰企业、基层监管所逐项检查,综合考评属地党委政府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县市区(功能区)持续完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全链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四、考评人员及分组安排 现场考评组共分4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组成,每组3人。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基层,真考实评。每个考评组在各地现场核查时,每个县市区(功能区)至少检查2-3个乡镇,6个以上单位(含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学校食堂、食品销售单位、种养殖企业、屠宰企业、基层监管所等)。 (二)逐项检查,提出建议。各考评组要对照现场考评的项目内容,逐项检查(见附件1),对在现场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完成现场考评后,要按要求填写现场考评意见表(见附件2),指出存在问题,总结亮点经验,提出意见建议。 (三)保证质量,严肃纪律。各考评组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评,敢于动真碰硬,确保考评结果客观、真实。考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廉政纪律,对在检查中履职不力、敷衍塞责、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在考评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现场考评意见表报送至市食药安办。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 附件:1.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现场考核项目 2.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现场考核意见表 XX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现场考评工作手册.docx
(40.76 KB, 下载次数: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