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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4部分:标准化文件的制定程序》等5项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6)提出并归口的《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4部分:标准化文件的制定程序》等5项国家标准项目已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国家标准项目计划。为广泛吸纳各相关方参与,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家标准项目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标准项目基本信息 (一)标准名称: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4部分:标准化文件的制定程序,计划号:20232874-T-469; (二)标准名称:标准化活动规则 第3部分:法规引用标准的指南,计划号:20232873-T-469; (三)标准名称:标准化活动规则 第5部分:国家标准英文译本翻译,计划号:20233431-T-469; (四)标准名称:标准中特定内容的编写指南 第1部分:涉及儿童安全,计划号:20232744-T-469,采用国际标准:ISO/IEC GUIDE 50:2014; (五)标准名称:标准中特定内容的编写指南 第5部分:涉及可持续性,计划号:20233432-T-469,采用国际标准:ISO GUIDE 82:2019。(此标准项目联系人为赵巍巍,联系方式010-58811564,zhaoww@cnis.ac.cn) 二、报名要求 同一单位报名参与起草专家人数限1人。报名参加单位应为国家标准的起草提供技术支持及其他必要支持。所推荐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应管理职务,具备与标准主题相关的工作经历和论文等科研成果,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能够按要求参加相关研究和起草工作,具有国家标准起草经历者优先。 SAC/TC 286秘书处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组建起草工作组。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有意向报名参加上述国家标准起草的单位填写《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4月18日之前将报名表电子版(word)和盖章扫描件(PDF)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SAC/TC 286秘书处,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晓燕、车迪 联系电话:010-58811743;010-58811446 附件:《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报名表》 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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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报名表.docx
关于征集《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4部分:标准化文件的制定程序》等5项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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