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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大米中有限允许使用防腐剂并无不妥!欢迎各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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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0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阅读模式 |发表于: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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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ilinxu 于 2011-5-26 07:31 编辑

因为我国有15亿人口,解决粮食的数量和吃饭问题是最大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国出于战备储备粮的战略考虑,需要长时间贮存一定数量的粮食。大米经过长时间贮存,表面皮层受到破坏,很容易吸潮发霉,其口感口味都会改变,甚至会产生和污染令人致命的霉菌毒素。全世界因粮食霉变导致的粮食浪费以及贫困人口因食用霉变粮食导致的疾病后果异常可怕。双乙酸钠相对安全性和效果比其他的防腐剂要好得多,加入双乙酸钠,可以抑制霉菌,比起污染和繁殖霉菌产生毒素的危害来说,双乙酸钠危害可以忽略不计,为了改善大米的粘性、弹性、感官,加入甲壳素的衍生物,安全性也没有问题。

    使用双乙酸钠及甲壳素的衍生物符合使用食品添加剂“确有使用必要”的原则。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工业最大的功臣之一,但是,在“三聚氰胺”这个非食品用化学品被误导为“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来,真正的食品添加剂这位全球公认的现代食品工业的最大功臣竟然沦落到“谈虎色变、人人喊打”的境地,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以至于卫生部在发布的这版新标准中已明显表现出为了自保避免更多的指责而采取了一些投鼠忌器、宁左勿右的做法,有的做法并未遵循科学的原则。例如删除了旧版标准“食品加工助剂”中的“过氧化氢、二氧化氯、过氧乙酸、三硅酸镁、硅酸钙铝……”是出于什么考虑?有没有经过严格的安全性评估证明其存在不可使用的不安全或确无使用必要的证据?有没有履行必要的退伍程序?为什么不按程序象废除“溴酸钾”和“过氧化苯甲酸”那样向公众做个科学的说明呢?那样可以帮助公众更加理性地看待食品添加剂,避免更多对食品添加剂的猜忌。否则会被认为是轻率的、不科学的,公众也就有理由怀疑新标准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品种的科学性和必要性了。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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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linxu + 10 原创内容,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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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6 06:47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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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njgood
自我纠正一下,误将“过氧化苯甲酰”打印成“过氧化苯甲酸”啦,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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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8:57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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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njgood

倪老师,可以自己编辑过来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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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7 09:33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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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首席大弟子

不好意思,有太熟悉编辑方法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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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9:3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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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njgood

嘿嘿,俺已经给推荐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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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9:3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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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oodmate.net/news/fangtan/2011/05/181839.html

倪老师,在这儿,你自己看看啊
独沐秋风,看枫红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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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09:4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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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可以使用,但应该有度。1.使用种类有度,该用的必须用,不该用的坚决不能用,可用可不用应该不用。2.对于改用的添加剂,用量上也要有度。能用低量的就不用高量。3.能用单一的,就不要用复合的。
在使用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应严把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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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0:03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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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了这么多加工助剂么?我也感觉卫生部应该是没有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新闻曝光说啥啥不能用了就直接咔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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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7:5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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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比较认同楼主的观点,我去参观大米加工厂时就跟人讨论大米生虫发霉的问题,可是答案就是靠天吃饭,一到梅雨季节就不能保证,说是整个行业的问题,也说到添加这些添加剂的成本很高,实施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我认为,如果合理的使用这些添加剂,其取得的好处还是远大于危害的,关键是量上的控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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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21:0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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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能用小麦和面粉可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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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23:0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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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人士表示:大米允许加防腐剂被指已存在多年 未收到异议
2011年05月21日 01:49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吴鹏)昨日,有卫生系统人士表示,在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前,大米已经被允许使用防腐剂,因新标准在公开征求意见时没有人提出异议,所以大米使用防腐剂没有被撤销。

用添加剂由企业申请

在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前,卫生部曾在2007年发布《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记者看到,双乙酸钠(防腐剂)和脱乙酰甲壳素(增稠剂,又名壳聚糖)已开始被允许使用在大米里,两者的限量值与新标准无异。

据悉,在《食品安全法》出台前,对批准一种物质成为食品添加剂,并无“技术必要性”的要求。如果企业提出申请,专家对此物质进行安全性论证后,就会获得批准。上述人士称,这两种添加剂写进标准也是源于这种情况。

征求意见未收到异议

去年,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曾征求意见。记者看到,其中可用于大米中的添加剂包括淀粉磷酸酯钠、双乙酸钠和脱乙酰甲壳素。与今年5月发布的最终稿,没有区别。

上述人士说,征求意见过程中,没有收到对上述三种添加剂在大米中使用的异议,所以在最终发布时,三种物质依然在列。

而在“新标准”征求意见时,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也被写入其中。但是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关注和热议,卫生部在最终的发布稿中,面粉增白剂被从食品添加剂行列撤销。

允许使用非强制使用

上述人士说,食品添加剂并非强制使用,即使写进新标准里,在生产中生产厂家可以根据需要按量使用;如果不需要,则无需使用。

如果已无使用必要,是不是可以撤销?该人士说,如果添加剂的安全性出现了问题,那么将会立即撤销,但是如果并非安全性的原因,则需要根据程序进行。

记者看到,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

“在程序上,首先要有人对此提出异议,然后经过标准委员会的审定,决定是否撤销。”该人士说。

■ 背景

大米允许添加防腐剂引质疑

本报昨日报道,有专家反映,卫生部发布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大米被允许添加包括防腐剂在内的三种添加剂。专家认为,在工艺上并无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应该撤销。

本报采访显示,大米生产企业几乎不使用这三种添加剂。专家称,虽然添加剂毒性很低,但是没有使用必要,应该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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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8 09:17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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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认为的,还是应该继续被允许使用。

用不用是粮食生产企业的问题,觉得没必要使用的,可以不使用。

在2760建立一个标准,是很困难,花上几年事情的工作,废掉一个标准,也不能说说就废除掉吧?假如真的有这个产业链,起码到现在都是合法经营的,你把他变为非法了,生产这些食品添加剂的企业,会受到多大的打击呢?

而且,不应该在有没有必要这个角度上说,而是应该在有害没有害,这个害是不是在可控可接受范围内?

假如有害就要废除掉,麻烦各位先戒烟戒酒再说吧~~~香烟长期会引起肺癌,每年很多火宅都是香烟引起的;酒长期会引起肝硬化,酒驾都是喝酒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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