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烹饪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中国烹饪协会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机关单位营养健康食堂评价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填写《意见反馈表》,于2023年11月23日前反馈至我会。
联系人:线晶磊
邮 箱:1019386446@qq.com
电 话:15801256880
附件下载
附件1. 《机关单位营养健康食堂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意见反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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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烹饪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中国烹饪协会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机关单位营养健康食堂评价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填写《意见反馈表》,于2023年11月23日前反馈至我会。
联系人:线晶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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