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标准起草单位:
经专家审定和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以下标准列入2023年第二期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团体标准项目(见附件)。
请项目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试行)》开展标准起草工作。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起草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征求意见,形成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并于2023年10月16日前将标准送审稿及相关材料报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田丽娜17798015056 郝丹13613311921
邮箱:hbxmsyxh@sina.com
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