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预制菜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对团体标准《预制菜 国字沈阳鸡架》进行立项评审,经审查,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现予以公示。
同时欢迎与该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起草。
联系方式:
联系人、手机:张丽影 18940098630
电子邮箱:qilingfenghah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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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预制菜产业协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