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北京市社会公信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品信评估对象适用范围》《品信评估机构建设规范》《品信评估职业技能要求》团体标准已完成基本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出现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纠纷,按照《北京市社会公信建设促进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反馈意见,请填写《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2024年6月26日17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至邮箱:15001392511@163.com(请务必于反馈邮件正文注明反馈单位和反馈人姓名)。
附件1:《品信评估对象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稿)》
附件2:《品信评估对象适用范围》标准意见反馈表
附件3:《品信评估机构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4:《品信评估机构建设规范》标准意见反馈表
附件5:《品信评估职业技能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6:《品信评估职业技能要求》标准意见反馈表
联 系 人:林鹏举
联系电话:15001392511
电子邮件:15001392511@163.com
北京市社会公信建设促进会
2024年5月27日
附件1:品信评估对象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品信评估对象适用范围》标准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3:品信评估机构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品信评估机构建设规范》标准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5:品信评估职业技能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6:《品信评估职业技能要求》标准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