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制修订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工业企业》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普通高等学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bjyjwhc2024@163.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北京市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1011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电话:010-55579941
4.传真:010-5557978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下载
附件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 第1部分:工业企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工业企业》编制说明.doc
附件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普通高等学校》编制说明.docx
附件5: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