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关于发布《药膳预制菜肴 汤类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的公告。《T/HBFIA 0042-2024 药膳预制菜肴 汤类通用要求》标准规定了汤类药膳预制菜肴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适用于汤类药膳预制菜肴生产、检验和销售。
标准明确了3个术语定义:
1、预制菜肴:预制菜肴也称预制菜,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 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 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
2、药膳:药膳是在中医学、烹饪学和营养学理论指导下,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与其他 食品原料相配伍,采用传统和现代技术制成的,有一定色、香、味、形的,具有养生等作用的食品。
3、药膳预制菜肴 汤类: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添加一种或多种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按 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目录的物质或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地方药品标准、中医药 古籍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或普通食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调味品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加水烹调等加工后灌装或加水灌装后熟制(或杀菌),加热后即食的汤类药膳预制菜肴 。
此外,标准还对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确保了从生产到消费的每一个环节都能达到高标准的卫生和质量控制。这些规定涵盖了从原料采购、加工环境、成品检验到物流配送的全过程,为药膳预制汤类菜肴的生产者提供了一套全面的操作规范,同时也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标准的出台,不仅填补了市场空白,更为消费者提供了更高质量的健康食品选择,同时也为行业内的企业提供了统一的生产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