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植物固体饮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提取物【枸杞子、山药、益智仁、黄精、茯苓、决明子、甘草、杭菊、白扁豆、山楂、荷叶、紫苏籽、黄芥子、莱菔子、干姜、芡实、白果、黑芝麻、莲子、薏苡仁、葛根、大枣、生姜、龙眼肉、黑豆、核桃仁、覆盆子、金银花、蒲公英、淡竹叶、桔红、桔梗、罗汉果、桑叶、百合、乌梅、橘皮、香橼、重瓣玫瑰花、桑椹、代代花、白扁豆花、人参(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酸枣仁、玉竹、肉桂】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加入蓝莓粉、辣木叶、壳寡糖、蛹虫草、菊粉、燕麦β-葡聚糖、(3R,3'R)-二羟基-β-胡萝卜素、糙米、白芸豆粉、低聚果糖、低聚异麦芽糖、麦芽糖、大豆肽粉、甜菊糖苷、叶黄素、维生素A(棕榈酸视黄酯)、维生素E(抗氧化剂)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混合配制、包装加工而成的植物固体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