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非发酵豆制品的分类、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豆、黑豆、青豆中的一种或多种、生活饮用水为主要原料,经选料、浸泡、清洗、制浆、煮浆{添加或不添加复配豆制品消泡剂[聚二甲基硅氧烷、二氧化硅、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纯净水]、添加或不添加复配抗氧化剂(低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食用盐);添加或不添加复配增稠剂(氯化钙、磷脂、瓜尔胶)、添加或不添加玉米淀粉}、成型[打结或卷制、分切或不分切]、喷洒或不喷洒[盐水(食用盐加水溶解)、食用酒精中的一种或两种],烘干或不烘干、包装、冷冻或不冷冻、装箱加工而成的非即食非发酵豆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