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固态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八角、辣椒、小茴香、花椒、麻椒、白胡椒、黑胡椒、肉豆蔻、月桂叶、陈皮、桂皮、丁香、葱粉、姜粉、大蒜粉、孜然、白砂糖、食用盐、味精(谷氨酸钠)、芫荽、蒜片、干姜、高良姜、麻椒、草果、甘草、砂仁、豆蔻、山奈、 肉豆蔻、甘草、山奈、芝麻、草果、白芷、洋葱、鸡精调味料中的多种为原料,辅以脱水蔬菜(葱花、胡萝卜、包菜叶、香菜)、芝麻、花生、玉米面、玉米淀粉、麦芽糊精、食用香精、蛋黄粉、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辣椒红、红曲红、柠檬黄、日落黄、老抽、酿造酱油、植物油(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花生油中的一种) 、焦糖色、鸡蛋、酵母抽提物、姜黄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奶粉、干贝素(琥珀酸二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二氧化硅中的多种,经配料、混合、粉碎或不粉碎、搅拌、制粒或不制粒、烘干或不烘干、包装而成的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非即食型固态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