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风味豆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大豆粕或脱脂黄豆粉为主要原料,按比例加入小麦粉、生活饮用水、食用盐、白砂糖、果葡糖浆、大豆膳食纤维粉、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改性大豆磷脂、可可粉、D-异抗坏血酸钠、辣椒红、红曲红、碳酸钙、乳酸钠中的几种,经搅拌、挤压膨化、切断成型、胚料杀菌、油炸或不油炸(大豆油、菜籽油或棕榈油中的一种)、调味【添加鸡肉松、猪肉松、麦芽糖、豌豆、青豆、芝麻、食用盐、白砂糖、味精、甘油(丙三醇)、香辛料及其粉(姜、蒜、葱、甘草、胡椒、香菜籽、肉桂、草果、高良姜、山奈、辣椒粉、花椒、八角、孜然、桂皮、小茴香、蒜粉、丁香、砂仁、肉豆蔻、月桂叶中的一种或几种)、白芷、陈皮(橘皮)、添加一种或多种食品用粉状或膏状香精、添加一种或多种食品用香料(花椒提取物、大蒜油、生姜油树脂)、酵母抽提物、辣椒油树脂、乙基麦芽酚、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酱油、食醋、谷氨酸钠、糖精钠、三氯蔗糖、甜菊糖苷、罗汉果甜苷、海藻糖、山梨酸钾中的几种】,包装、杀菌或不杀菌、加工而成的风味豆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