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系列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干坚果与籽类的果/籽仁(花生仁、南瓜子仁、松籽、夏威夷果、榛子、碧根果 山核桃、巴西果、核桃仁、扁桃核、腰果仁、黑芝麻、黄豆、绿豆、黑豆、赤豆、扁豆、红豆、豇豆)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搭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香米、黑米、薏仁米、小黄米、玉米、青稞、红米、高粱米、黑藜麦、麦仁、麦片、燕麦片、膨化玉米片、紫薯丁、山药、红枣片、莲子、百合、茯苓、滨海白首乌、南瓜、糯米、脱皮芝麻仁、亚麻籽、奇亚籽、玫瑰花(重瓣红玫瑰)、茉莉花、椰子片、枸杞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选料、烘炒或不烘炒、冷却或不冷却、拼配或不拼配、包装制成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系列(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