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发酵性豆制品的分类与命名、要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为原料,选择性添加水、大米、白酒、白砂糖、食用盐、味精、食用植物油、香辛料[GB/T 12729.1《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所列(罂粟除外)]、香辛料粉、十三香调味料、鸡精调味料、酱油、复合调味料、萝卜、食品添加剂(丙酸钠、丙酸钙、脱氢乙酸、脱氢乙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5 '-肌苷酸二钠、5 '-鸟苷酸二钠、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为辅料,选择性使用加工工艺:浸泡、蒸(煮)、制曲、发酵、干燥(烘/炒/晾晒)、烟熏、成型、蒸炒、包装而成的发酵性豆制品(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