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马来西亚制定新鲜山竹进口新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9-08 16:42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356 原文:
核心提示:2015年9月1日,马来西亚农业与农基工业署农业部植物生物安全分部发布G/SPS/N/MYS/37通报,对进口至马来西亚的新鲜山竹制定新的进口要求。

    2015年9月1日,马来西亚农业与农基工业署农业部植物生物安全分部发布G/SPS/N/MYS/37通报,对进口至马来西亚的新鲜山竹制定新的进口要求。此新要求自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有4个月宽限期,即至2015年10月31日,全面实施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

    该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发布日期为2015年9月1日,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
 

日期:2015-09-08
 
 地区: 其他国家 马来西亚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农业部 生物安全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