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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3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饼干、薯类及膨化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8-24 14:3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文雯    浏览:1127  原文:
核心提示:昨日(23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23期、24期共两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分别通报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饼干不合格。
  食品伙伴网讯,昨日(23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23期、24期共两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分别通报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饼干不合格。
 
  在第23期抽检信息中,通报了1批次枣庄市祥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肥羊(薯类及膨化食品)水分检出值为17.1 g/100g。
 
  据了解,根据《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规定,膨化食品中水分指标为7g/100g。
 
  水分可作为食品质量鉴定的重要指标,水分超标也可能会导致微生物的滋生,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薯类和膨化食品存在水分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环境湿度过高,或包装储存环境不达标;或是生产操作过程控制不严。
 
  在24期抽检信息中,通报了2批次饼干不合格,分别为:标称淄博美升食品厂生产的冰淇淋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标称沂水县米老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荔枝酱芯注芯蛋卷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以油脂中的含量计)项目复检不合格。
 
  山梨酸(钾)能有效地抑制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活性,还能防止肉毒杆菌、 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有害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并保持原有食品的风味。其防腐效果是同类产品苯甲酸钠的5-10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在饼干产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本次抽检的饼干中含有山梨酸原因是原料中违规带入导致,或者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防腐剂。
 
  山东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7年第23期(总第102期)
      
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7年第24期(总第1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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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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