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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乙烯利等物质在部分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10-10 13:26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449 原文:
核心提示:2017年9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7/1777号法规,拟修订部分物质在部分植物源和动物源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7年9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7/1777号法规,拟修订部分物质在部分植物源和动物源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内容为:一是解淀粉芽孢杆菌菌株FZB24(Bacillus amyloliquefaciens strain FZB24)、解淀粉芽孢杆菌菌株(MBI 600Bacillus amyloliquefaciens strain MBI 600)、粘土炭(clayed charcoal)、过氧化氢(hydrogen peroxide)、荨麻属提取物(Urtica spp.)等5种物质没有特异性最大残留限量,适用第18(1)(b)条0.01ppm的限量要求;二是修订精2,4-滴丙酸(dichlorprop-P)、乙烯利(ethephon)、土菌灵(etridiazole)、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吡氟禾草灵(fluazifop-P)、四聚乙醛(metaldehyde)、戊菌唑(penconazole)、多杀菌素(spinetoram)、氟胺氰菊酯(tau-fluvalinate)等9种物质在杏仁等坚果、柑橘等水果、甜菜根等蔬菜、亚麻籽、甘草等部分植物源性产品及猪、牛、羊、马和禽肉及其部件等动物源性食品上的最大残留限量。14种物质限量信息均相应在欧盟(EC)No 396/2005法规附录 II、III、IV表格相应位置插入相应信息。
日期: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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