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的修改:
追加亚硫酸氢氨水、几丁质-葡聚糖、DL-酒石酸钾及乙烯咪唑共聚物至《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附表1中(即指定添加剂列表)。
2、关于《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的修改:
新设以上四类添加剂的规格标准。
以上修改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及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