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时间 |
通报国 |
通报产品 |
编号 |
通报原因 |
销售状态/采取措施 |
通报类型 |
2021-2-18 |
荷兰 |
荔枝 |
2021.0858 |
未申报的亚硫酸盐 (27.3;49 mg/kg) |
分销至其他成员国/-- |
警告通报 |
据通报,不合格荔枝已销至丹麦和法国。食品伙伴网提醒出口企业,严格按照欧盟成员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规避出口风险。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