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菲律宾修订预包装食品及原料的环氧乙烷残留量指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11-29 15:21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260 原文:
核心提示:2022年11月22日,菲律宾食药局修订《预包装食品及原料的环氧乙烷残留量指引》,意见反馈期截至2022年12月8日。
  2022年11月22日,菲律宾食药局修订《预包装食品及原料的环氧乙烷残留量指引》,意见反馈期截至2022年12月8日。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经加工的预先包装食品不得使用环氧乙烷,环氧乙烷用于原料/配料的初级阶段或收获后阶段,其在原料中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1mg/kg,超过则视为掺假;(2)对于任何其他可能已知或确定含有环氧乙烷残留的成分,应提交最近12个月内的分析证书、菲律宾食药局等官方认可实验室颁发的成品,以反映环氧乙烷残留水平、分析参考方法和检测限用于分析环氧乙烷的方法;(3)已使用含环氧乙烷材料生产的成品可提交相关测试证明以确保成品?含有超出限度的环氧乙烷残留物。
日期:2022-11-29
 
 地区: 菲律宾
 标签: 预包装食品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