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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对健康功能食品异常案例报告期限进行差别化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11-17 09:54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浏览:268  原文:
核心提示:11月1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539号公告,拟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539号公告,拟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针对健康功能食品异常案例报告期限进行差别化管理。
 
  2. 健康功能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绩效报告期限由当年年底后1个月内延长至2个月内。
 
  3. 合理完善对经营者过度行政措施的量刑,将历史追踪管理信息联动期限由2天放宽至5天。
 
  以上内容征求意见截止至2022年12月28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3-11-17
 
 地区: 韩国
 行业: 保健食品
 标签: 功能食品 食品药品安全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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