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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猪肾蛋白提取物作为新型食品的使用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8-08 15:51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泽夕    浏览:161  原文:
核心提示:2024年7月3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4/2048,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15/2283,就新型食品猪肾蛋白提取物(protein extract from pig kidneys)的使用条件修订(EU)2017/2470实施细则附件。
   食品伙伴网讯  2024年7月3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4/2048,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15/2283,就新型食品猪肾蛋白提取物(protein extract from pig kidneys)的使用条件修订(EU)2017/2470实施细则附件。本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实施细则(EU)2017/2470附件表1(授权新型食品)中的“猪肾蛋白提取物”条目由以下内容代替:

授权新型食品

可以使用新食品的条件

其他特定标签要求


猪肾蛋白提取物

指定食品类别

最高水平

-- 

指令2002/46/EC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

猪肾蛋白提取物12.6克/天,含0.9毫克/天二胺氧化酶(DAO),每天服用3剂,每剂最多含0.3毫克DAO

(EU)609/2013号条例定义的特殊医疗用途食品

根据产品所针对的人群的特定营养需求,但不超过每天12.6毫克的猪肾蛋白提取物(含0.9毫克DAO/天)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402048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4-08-08
 
 地区: 国外 欧盟
 行业: 乳业 添加剂配料
 标签: 提取物 食品 蛋白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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