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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原始记录书写规范
2024-11-28  
 (一)、实验记录规范化标准和具体内容要求。

 


实验记录的统一标准格式,要求实验记录必须有下列主要内容:实验名称、实验内容、实验日期、实验条件、实验材料、实验过程、实验结果、实验结论及记录者签名。


1.实验名称:要求写明本次检验的名称。


2.实验内容:本次检验具体要做的内容。


3.实验日期:本次检验的年、月、日。


4.实验条件:实验室的温度、湿度等信息。可并入实验过程中。


5.实验材料:检验过程中用到的试剂。检验中用到的仪器等。亦可并入实验过程中。


6.实验过程:详细记录本次检验过程中所出现的具体情况及所观察到的反应过程。需保留所有的原始记录于实验记录本上。此实验过程应反映出本次检验的最原始的数据。


7.实验结果:检验所获得的实验数据及反应现象。


8.实验讨论:对本次实验结果进行分析、讨论。并得出结论。


9.记录者签名,同时签上复核人与最终审核人。记录人、复核人、审核人必须是三个不同的人。 


 


(二)、实验原始记录的书写规范要求




1. 实验记录是指在实验室中进行科学研究过程中,应用实验、观察、调查或资料分析等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记录或统计形成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图片、照片、声像等原始资料,是进行科学实验过程中对所获得的原始资料的直接记录,可作为不同时期深入进行该课题研究的基础资料。实验原始记录应该能反映实验中最真实最原始的情况。


2. 实验记录必须用统一格式带有页码编号的专用实验记录本记录。


3. 实验记录本或记录纸应保持完整,不能坑坑洼洼。

4. 实验记录应用字规范,须用蓝色或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其它易褪色的书写工具书写。实验记录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计量单位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有效数字的取舍应符合实验要求;常用的外文缩写(包括实验试剂的外文缩写)应符合规范,首次出现时必须用中文加以注释;属外文译文的应注明其外文全名称。


5.实验记录不得随意删除、修改或增减数据。如必须修改,须在修改处划一斜线,不可完全涂黑,保证修改前记录能够辨认,并应由修改人签字或盖章,注明修改时间。


6. 计算机、自动记录仪器打印的图表和数据资料等应按顺序粘贴在记录纸的相应位置上,并在相应处注明实验日期和时间;不宜粘贴的,可另行整理装订成册并加以编号,同时在记录本相应处注明,以便查对;底片、磁盘文件、声像资料等特殊记录应装在统一制作的资料袋内或储存在统一的存储设备里,编号后另行保存。


7. 实验记录必须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防止漏记和随意涂改,严禁伪造和编造数据


8. 实验记录应妥善保存,避免水浸、墨污、卷边,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不丢失。


9.对环境条件敏感的实验,应记录当天的天气情况和实验的微气候(如光照、通风、洁净度、温度及湿度等)。


10.实验过程中应详细记录实验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观察到的现象,异常现象的处理,产生异常现象的可能原因及影响因素的分析等。


11.实验记录中应记录所有参加实验的人员;每次实验结束后,应由记录人签名,另一人复核,实验室负责人或上一级主管审核。


12.原始实验记录本必须按归档要求整理归档,实验者个人不得带走。


13、各种原始资料应仔细保存,容易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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