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林草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推荐、认定和管理,促进全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与国家林草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的衔接,我局组织对《四川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研究形成了《四川省林草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20日,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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