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省局制定了《辽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和公民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16日。
三、电子邮箱:SJJ_BGS2018@163.com
附件: 《辽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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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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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8-17 | 截止日期 | 2021-09-16 |
有效性状态 | 地区 | 辽宁 | |
备注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省局制定了《辽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和公民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16日。
三、电子邮箱:SJJ_BGS2018@163.com
附件: 《辽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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