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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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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01 08:42:3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13419
核心提示:为落实《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28 截止日期 2022-03-3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落实《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lixuan@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认可检测司农食环检验检测机构处(邮政编码: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

附件:   1.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docx

   2.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附表范围(征求意见稿).docx

2022年2月28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资质认定 准入 证照分离 市场主体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检验 检验检测 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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