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我厅组织编制了《四川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750939545@qq.com。
2.通信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邮政编码610041),并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3.联系人:刘林 联系电话:028-80589029
附件: 《四川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