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治陆域水产养殖项目导致的环境污染,强化生态环境管理,我厅对2018年7月印发的《海南省陆域水产养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海南省陆域水产养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联系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陈涛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邮政编码:572000
电话:0898-65236825
电子邮箱:251430949@qq.com
附件:
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
2. 《海南省陆域水产养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3. 《海南省陆域水产养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修订说明.doc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