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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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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0-24 09:52:07  来源: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973
核心提示:为充分发挥预制菜产业的引领作用,促进我市“菜篮子”产品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打造现代都市农业新高地,进一步促进消费升级,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21 截止日期 2022-10-3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武汉市
备注  

为充分发挥预制菜产业的引领作用,促进我市“菜篮子”产品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打造现代都市农业新高地,进一步促进消费升级,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whxxscc@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

关于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预制菜产业的引领作用,促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打造现代都市农业新高地,进一步促进消费升级,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现就推进我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大力推进预制菜研发创新。鼓励预制菜企业联合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建设预制菜“产学研”基地和研发试验基地,设计研发预制菜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和包装新材料、新技术,推进新品种、新装备、新技术就地转化。鼓励预制菜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补贴政策落地,在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优先支持产品营养健康、冷链物流等产业化关键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培育预制菜龙头示范企业。将培育、招引预制菜龙头企业相结合,鼓励预制菜企业参加各类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并按规定给予奖励。积极开展预制菜全产业链示范试点,对实现全产业链、年销售额突破1亿元、管理规范、市场知名度较高的预制菜企业,可认定为“预制菜示范企业”。对使用武汉地区食用农产品作为生产原料的预制菜示范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及重点商贸流通服务企业范畴,优先给予基础设施、设备采购、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构建预制菜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拓展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覆盖面,加大预制菜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规范预制菜生产、流通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督促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经营企业根据生产规模、产品定位、销售渠道等因素申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合规生产经营。督促预制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积极推进预制菜生产数字化转型。鼓励预制菜生产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制定一批国内领先的预制菜生产标准,对主持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中融合了标准必要专利的预制菜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预制菜产业园区建设。谋划布局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预制菜产业园区,并将其纳入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和食品加工园建设范畴。预制菜加工项目入园的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程度可低于其他工业项目。鼓励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发展预制菜产业。采取“外引内培”的形式,鼓励农业生产主体与预制菜龙头示范企业开展紧密合作,创建预制菜产业联合体和共享工厂。规范预制菜“中央厨房”建设标准,对于达标的“中央厨房”建成投产后,对其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200万元以上的扩(改)建项目,按照其总投资额8%的比例给予相应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完善预制菜冷链物流体系。大力推进预制菜企业构建覆盖原材料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保障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的品质安全。鼓励预制菜企业新建低温(恒温)净化生产车间、冷藏(冷冻)库,配备冷藏运输车辆和终端销售冷藏设备,对其新(改、扩)建的冷链设施可享受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扶持政策,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大力推进汉味预制菜品牌建设。举办以政府引导、行业组织的预制菜产业博览会,对本地预制菜企业参加副省级以上城市政府主导的预制菜展会,单个企业年度可按照标准展位申请获得不超过两次的展位费补贴。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汉味预制菜“新品”“名品”及“最受欢迎预制菜”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品牌产品优先授权使用武汉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江城百臻”,并在全国主要媒体进行重点宣传。对被认定为中国精品、湖北精品和武汉名品的预制菜品牌,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推进预制菜产品品牌与武汉传统美食产业的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七、加快预制菜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预制菜产业人才培养工程,依托有关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重点培养预制菜菜品研发、全产业链技术创新与应用、装备研制、管理和服务人才。鼓励企业引进预制菜产业关键领域技术人才和领军人才,对入选“武汉英才”支持培育专项现代农业领域的人才,给予6万元资金资助,优先推荐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申报。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预制菜领域创业的,给予连续2年总额不超过8万元的创业补贴。多渠道、多维度评选一批武汉预制菜行业代表人物,引领预制菜行业良性发展。支持组建预制菜行业协会(联盟),发挥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八、高水平建设预制菜原材料基地。坚持以销定产、按需生产,充分发挥预制菜企业的引领作用,与我市优质农产品产业布局相结合,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全市“菜篮子”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定制化升级。鼓励“菜篮子”基地建设初加工设施,对产地蔬菜进行分拣,推进畜禽、水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畜禽集中屠宰、水产品暂养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规模和产量明显提升,确保原产地优质食材可持续供应。对在本市自建或联合建立预制菜原材料生产基地的,在生产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数字化转型等方面优先给予财政支农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

九、积极营造发展预制菜文化氛围。推进预制菜与消费风尚、休闲旅游、健康文化、饮食文化等深度融合,举办预制菜厨艺创新和厨艺大赛等活动,营造汉味预制菜饮食文化浓厚氛围。利用本地连锁餐饮企业、传统媒体、新媒体、城市公益显示屏等媒介加强汉味预制菜在文化、功能、营养方面的宣传和科普,重点推广汉味预制菜品牌与文化建设。推进预制菜产业文化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支持预制菜企业在休闲农业示范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社区、传统文化和特色旅游线路设立预制菜体验区(点),在预制菜产业园区建立预制菜与农业、工业、休闲、文旅、康养等深度融合的示范区,建立一批预制菜网红打卡地,并给予一定的市场推广费用补贴,展示武汉美食文化,引领消费,扩大销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健全预制菜产业发展保障机制。建立市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农业农村、商务、发改、市场监管、科技、财政、金融、交通、人社、经信、文旅、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研究预制菜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预制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建设发展,督促重点工作重点政策的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将支持预制菜发展纳入本地、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实化具体支持措施。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改、经信、国土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要对预制菜产业园区项目和重点项目用地指标需求优先保障。金融部门要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预制菜产业重点企业的专项支持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预制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各区人民政府)

 地区: 武汉市 
 标签: 农业 产业化 预制菜 产品标准 菜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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