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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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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0-20 11:13:4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515
核心提示:为加快我区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称畜禽指《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中所明确的家畜和家禽。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9 截止日期 2023-11-03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宁夏
备注  

为加快我区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3年11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刘亚锋  0951-5169591

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站(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邮箱:1146006683@qq.com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我区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称畜禽指《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中所明确的家畜和家禽。

一、发展现状

我区是全国为数不多实行猪、牛、羊、鸡、鸭、鹅定点屠宰的省份之一。2022年末,生猪、肉牛、肉羊和家禽出栏分别为110.8万头、76.1万头、702.3万只、1216.3万只。近年来,我区先后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规范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管理使用的通知》等一系列促进畜禽屠宰产业发展的法规制度,对促进畜禽屠宰行业健康发展与转型升级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区畜禽屠宰企业逐步由小散企业向现代屠宰企业转变。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畜禽定点屠宰企业49家,其中生猪14家、牛羊28家、家禽7家。规模以上屠宰企业23家,占屠宰企业总数的47%,其中生猪7家、肉牛10家、滩羊16家。开展屠宰企业标准化示范创建,7家屠宰企业评为自治区级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厂,树立了转型升级的示范企业。持续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和“扫雷行动”,私屠滥宰得到有效打击和遏止,守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格局初步形成。压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制度,加强肉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全面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两项制度”。组织畜禽屠宰法规标准培训,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显著提高。“盐池滩羊”、“宁夏六盘山肉牛”等品牌市场知名度逐年提升,推动畜禽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逐步向“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过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整体提升,肉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虽然我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成绩显著,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产能利用率不高。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大多数屠宰企业存在“吃不饱”的状况,生猪、牛、羊、家禽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0.7%、9.4%、32.5%和20%。二是经营模式单一。90%的屠宰企业为“代宰”加工,代宰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和品牌,产品以胴体销售为主,精细分割深加工能力弱,产品附加值低,品牌影晌力小。三是行业总体水平低。大多数屠宰企业规模化程度低,设施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制度不健全,屠宰率偏低,生猪、牛、羊、家禽的屠宰率分别为43.4%、10.9%、30.9%和41.2%。四是监督执法力量薄弱。各县(区)派驻屠宰场官方兽医数量普遍不足,屠宰检疫监督不到位;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私屠滥宰现象时有发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六特”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屠宰行业现代化。坚持规划引导、市场调节,绿色发展、提升水平,标准生产、一体经营,严格监管、提高质量的总体思路,推动屠宰行业有序竞争,延链强链、提质增效,推行屠宰企业标准化屠宰、品牌化经营、冷链化流通、冰鲜化上市、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肉品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结合各地城镇建设规划,综合考虑辖区畜禽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肉品消费水平、动物疫病防控、环境承载能力等多种因素,坚持全区一盘棋,打破县域行政区划限制,统筹布局和科学合理设置屠宰资源,推动屠宰产能向产区转移,逐步形成屠宰产能布局与养殖布局相匹配。

2、严格标准,提高水平。维护行业发展规划严肃性,提高行业发展规划执行力,依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的程序和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审核、审批和备案,严防“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加快淘汰低质落后产能和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加速屠宰企业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艺流程优化和工艺水平提升,完善屠宰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提高精深分割加工能力,提升副产物利用、预制菜、即热即食等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能力,加快屠宰企业向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和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3.强化监管,安全生产。完善屠宰监管法规制度,提高屠宰监管和执法能力,加强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严厉打击屠宰违法行为。加强以分级管理、风险监测、远程巡查、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为主要方式的行业监督检查。强化屠宰企业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促进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深入实施特色农业提质计划,锚定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发展质量、强化质量安全,提高保障能力总目标,加快屠宰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

到  2025年,全区畜禽屠宰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落后产能有序压减,屠宰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稳步提高,屠宰规范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屠宰企业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稳步推进,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形成年屠宰生猪260万头、肉牛80万头、肉羊700万只、家禽2000万羽的屠宰能力,培育年加工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屠宰企业6家。

到2030年,屠宰行业产能布局科学合理,屠宰设施设备完善达标,屠宰技术工艺先进,屠宰企业规范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监管制度健全完善,监管、执法和风险监测体系运行顺畅,违法屠宰行为有效控制,无纸化出证全面应用。实现年屠宰肉牛100万头、肉羊1000万只、家禽5000万羽的屠宰能力,培育年加工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的屠宰企业6家,10亿元以上的屠宰企业2家。

三、设置规划

按照“科学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保护环境”原则,坚持屠宰产能与养殖规模相匹配,推动形成畜禽主产区就近屠宰加工、跨区域冷链配送销售的屠宰产能布局。

(一)生猪定点屠宰。鼓励发展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销售一体化经营。原则上不支持新建年设计屠宰能力低于50万头的屠宰企业。重点发展年出栏生猪30万头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屠宰厂(场)。迁建、改扩建生猪屠宰厂(场)的年设计产能应在30万头以上,并配备冷链贮藏和配送体系。

(二)牛羊定点屠宰。新建牛、羊屠宰厂(场)年设计屠宰能力肉牛不低于2万头、肉羊不低于30万只。重点发展年出栏牛2万头、羊15万只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屠宰厂(场),发展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鼓励现有牛羊屠宰企业兼并重组和标准化建设升级改造,建设精深分割加工车间,配备冷藏贮存设施设备,开展冷链配送销售。迁建、改扩建牛、羊屠宰厂(场)的年设计产能牛不低于2万头、羊不低于15万只。

(三)家禽定点屠宰。新建家禽屠宰厂(场)年设计屠宰能力鸡不低于1000万羽、其他家禽不低于200万羽。优先发展年出栏家禽500万羽以上的养殖企业,建设屠宰厂(场)。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修改《宁夏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现场验收标准》,制定《宁夏畜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宁夏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宁夏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二)积极推动标准化创建。以“六化”(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为标准,继续开展畜禽屠宰标准化创建。鼓励和支持现有屠宰厂(场)新建、改扩建高标准屠宰车间,引进现代冷鲜加工、精细分割、精深加工、冷藏贮存等设施设备,提升标准化屠宰生产能力。到2025年和2030年,创建标准化畜禽屠宰企业分别达到6家和10以上。

(三)着力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支持屠宰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提升精细分割、加工水平,降低胴体上市比重,提高产品附加值。根据不同地域餐饮习惯和“宁夏六盘山牛肉”“宁夏滩羊肉”品质特性,开发冷鲜、冰鲜、精细分割产品和功能肉制品,研发生产即食、即热、即烹、即配预制菜系列产品。支持副产物精深加工建设,提高副产物研发、处理利用能力,推进副产物高值化综合利用,推动产业加快由“运胴体”向“运产品”转变,到2030年肉牛和滩羊精深加工比例分别达到30%和40%以上,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四)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坚决吊销定点屠宰证书。严格落实屠宰企业监督检查制度,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健全屠宰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持续保持对屠宰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监督检查指导,确保畜禽屠宰安全生产。督促屠宰企业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检验、产品出场、无害化处理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关口,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五)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整合《宁夏屠宰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信息相关联和两码相融合,推动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实现从产地到屠宰产品信息二维码追溯管理。完善畜禽屠宰企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适时对屠宰企业入场查验、宰后检验、产品出厂和无害化处理等关键岗位开展网上巡查。认真执行畜禽屠宰信息报送制度,提高屠宰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大力加强肉品品牌建设。加快屠宰企业由“代宰”向“自营”转变步伐,支持龙头企业加大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建设,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实施品牌化、差异化销售,提升产品档次。加强“盐池滩羊”“宁夏六盘山牛肉”等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介,支持屠宰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推介会,开拓区外市场,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发展肉品电子交易,发挥“互联网+”营销优势,加大直播带货人才培养,借助直播带货平台,拓宽肉品市场交易渠道,构建线上线下营销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将建立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做为推进畜禽屠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市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化区域和结构布局,做好屠宰行业提质增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积极推动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完善畜禽屠宰管理法律制度。各市、县(区)要制定促进畜禽屠宰产业发展、强化行业监管的政策措施,将畜禽屠宰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通过政府扶持和屠宰企业自筹资金,对现有屠宰企业陈旧的生产、污水处理、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屠宰企业纳入全区畜牧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和金融支持力度。

(三)加强部门协作。畜禽屠宰行业涉及的部门多、产业链环节多、关联主体多,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建立健全畜禽屠宰全产业链协同机制,主动配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和公安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畜禽产品全产业链上的各类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屠宰市场秩序和肉品消费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和引导畜禽屠宰从业人员自觉守法、规范经营,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肉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强化畜禽屠宰从业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专业操作水平。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肉品科学消费常识,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品牌消费意识。强化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地区: 宁夏 
 标签: 规划 农业 发展规划 畜牧 畜禽 屠宰 生猪屠宰 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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