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等有关要求,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强化禁燃区环境管理,我局牵头编制了《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众互动-意见征集(http://sthjj.gz.gov.cn/gzhd/wsdc/)查看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uangzhb@163.com。
附件: 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