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监管力度,完善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省实际,我厅组织修订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修订草案)》,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
联系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陈曦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福彩大厦609室
邮编:572000
电话:0898-65361236
邮箱:jinsujianyi@163.com
附件: 1.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修订草案).docx
2.《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修订草案)》起草说明.docx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