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对《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部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对《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部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5-09 16:28:54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30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合理、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我委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部分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09 截止日期 2024-05-1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天津
备注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合理、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我委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部分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6日(7个工作日),请将相关反馈意见发送至邮箱tjshyzhygjdglchufgk@tj.gov.cn。

附件:   《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部分)》(征求意见稿)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郭颖;联系电话:022-66312013)

 地区: 天津 
 标签: 行政处罚 裁量权 裁量基准 农业 动物保护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