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结合我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实际,制定了《珠海市生态环境领域免予实施行政强制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6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一)邮寄。请将意见建议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珠海市红宝路97号珠海市生态环境局302室。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sthjjask@zhuhai.gov.cn。
(三)在线提交。
反馈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1. 珠海市生态环境领域免予实施行政强制清单.doc
2. 珠海市生态环境领域免予实施行政强制清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