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做好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的通知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国家碳达峰试点(烟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提升《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因情况紧急,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起至5月31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 0535-6660268。
电子邮箱:fgwdnzhkhk@yt.shandong.cn
附件: 起草说明.pdf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