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要求,加强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管理工作,我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zhouchuanhe msa.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危管防污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