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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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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24 09:35:52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浏览次数:94
核心提示:为了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等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起草了《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23 截止日期 2024-08-23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山东
备注  

为了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等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起草了《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yzbysz@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改)》征求意见”。

二、信函可寄送至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话:0531-51786551,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3号,邮编:250011。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改)》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

附件:   1.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地区: 山东 
 标签: 经营主体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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