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相关工作,经组织科学评估,我局拟定了《黑龙江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gfu_li@163.com。
二、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0号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632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451-82342608。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附 : 黑龙江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