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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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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8-09 03:35:26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22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强化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组织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进行了修订。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08 截止日期 2024-08-1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上海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第14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组织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进行了修订。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

联系人:杨凯

地  址: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电  话:(021)23117307  传  真:(021)63555912

电子邮箱:kyang@sthj.shanghai.gov.cn

相关附件

   关于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地区: 上海 
 标签: 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 环境保护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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