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条、《清远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十六条以及我市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工作安排,我局负责《清远市促进英德红茶产业发展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审查工作。为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提高《条例》立法质量,现将《条例》送审稿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1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司法局提出,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单位提出时加盖该单位公章,公民提出时由本人签名)。
市司法局通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6号4楼405室,邮政编码:511518;联系人:苏宏海,电话:0763-3788011;传真:0763-3788011;电子邮箱:qysflfk@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清远市促进英德红茶产业发展条例(送审稿)》.doc
清远市司法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