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明确入河排污口设置分级审批权限,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2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0日前反馈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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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浙江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浙江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