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10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6286649;
3.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nynctzjc@163.com。
联系电话:025-86263439。
附件1:《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文本.docx
附件2:关于《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