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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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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2-26 15:03:36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95
核心提示: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立法工作安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司法厅等部门(单位)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现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2 截止日期 2025-03-2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立法工作安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司法厅等部门(单位)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现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fgc@xjdrc.gov.cn,邮件主题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意见”字样。

二、信函寄送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集中办公区55号5号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法规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23日至2025年3月24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2月22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经营主体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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