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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丹鳖胶囊”药品标准中有关内容的函(食药监办〔2010〕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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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11-03 13:09:31  来源: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90
核心提示: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丹鳖胶囊”药品标准中有关内容的函》(国药典中发
发布单位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2010〕107号
发布日期 2010-06-28 生效日期 2010-06-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丹鳖胶囊"药品标准中有关内容的函》(国药典中发〔2009〕301号)转发你们,接文后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勘误“丹鳖胶囊”药品标准中有关内容的函

国药典中发〔2009〕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丹鳖胶囊”转正标准编号为YBZ01332004-2008Z。现申报单位提出【处方】项下有误。经我委核查,该品种国家药品标准【处方】项下桂枝的处方量应为43g。特此勘误,自即日起照此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总后药品检验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区: 广东 
 标签: 胶囊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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