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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关于组织开展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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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02 19:40:48  来源:邳州市卫生监督所  浏览次数:2553
核心提示: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发现一些餐饮单位使用来源不明、标示不清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制作火锅底料,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引起媒体和社会广泛观注。为切实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紧急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1-02-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发现一些餐饮单位使用来源不明、标示不清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制作火锅底料,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引起媒体和社会广泛观注。为切实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紧急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治理整顿和促进发展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治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整治工作以城区、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以火锅店、小餐饮店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公众饮食健康安全。

  三、整治措施

  一是迅速开展专项检查。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迅速开展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各餐饮单位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抽验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重点检查各餐饮单位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复合食品添加剂是否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识各单一食品添加剂品种的通用名称以及含量,是否完整、清楚、明显等。

  二是严格规范使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要求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并按照有效期使用。餐饮服务单位自行配制食品调味料,其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服务单位要诚信经营,对有关询问,应当如实告知加工制作的食品所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加工方法。

  三是加快长效机制建设。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作用,通过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找准监管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和信用奖惩机制。

  四是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严厉打击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其他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对涉嫌造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单位,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同时,对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是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社会监督。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安全和消费权益的意识。注重正面宣传与反面教育相结合,一方面,要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遵纪守法的诚信餐饮单位;另一方面,要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事件。要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制度和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监督,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1年2月下旬开始,至4月上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   动员部署阶段(2月25日前):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

  (二)   全面整治阶段(2月26日至3月20日):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以及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三)总结及提高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认真进行总结。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复查,巩固此次专项整治成果。

  各镇(办事处)于2011年4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及检查表(书面和电子的)报至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联系人:周亚东,联系电话:86375172。

  附件一: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附件二: 餐饮业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记录表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郑思忠  邳州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副组长:徐海龙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曹传祥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组   员:周亚东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

  刘根方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

  邱   华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科长

  李   斌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科长

附件2:
餐饮业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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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Bit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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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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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检查内容 否(具体内容) 备注
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否有效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      
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存放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规定      
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使用食品添加剂有无剂量控制使用记录      
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索证是否齐全      
有无使用非食品原料      
检查人: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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