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邵政发[2006]12号)

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邵政发[2006]1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19 14:01:41  来源:中共邵东县委 邵东县人大 邵东县人民政府 邵东县政协  浏览次数:602
核心提示:为了规范学校及周边饮食行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改善食品卫生状况,建立良好的食品卫生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工商登记管理条例》和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决定从即日起至2006年12月底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发布单位
邵东县人民政府
邵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邵政发[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3-1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为了规范学校及周边饮食行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改善食品卫生状况,建立良好的食品卫生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工商登记管理条例》和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决定从即日起至2006年12月底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学校及周边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超市、商店,餐饮单位,食品摊担等。

  二、整治内容:

  (一)依法打击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犯罪行为;

  (二)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取缔学校及周边的食品摊担,查封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对生产经营场所布局不合理,食品贮存、加工、销售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以及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吊销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三、学校及周边的饮食行业的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个人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二OO六年三月十九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79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694)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2) 其他法规 (53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