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07]7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孟兆林 区长
副组长:李树桓 副区长
成 员:王跃忠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宝春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吴志军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票分局局长
张树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彭晓飞 市公安局南票分局副局长
李建民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 浩 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罗晓春 区农村经济局副局长
王艳芳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局副局长
张树祥 连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 彪 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孟庆凯 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玉慧 区科技局副局长
施连伟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票分局副局长
安待秋 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王玉峰 市地方税务局南票分局副局长
杨德辉 区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一)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二)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票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志军兼任,联系电话:4190069。办公室成员由张浩、罗晓春、王艳芳、赵彪、施连伟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
(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进度;
(三)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四)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水产、畜牧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此项工作由区农村经济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合法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此项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票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城区内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此项工作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票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饮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城区内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城区内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此项工作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质量监督抽验。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此项工作由连山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城区内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区内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此项工作由区经济贸易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特种设备等12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12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此项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票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专项整治,由南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根据本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方案。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技术装备和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各乡(镇)、九龙街道要对本行政区域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负总责。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主管工业的副乡(镇)长、副主任是本行政区域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察员。
(二)依法办事,协同配合。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